论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毕业论文+文献综述+开题报告+任务书】.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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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本科毕业论文1(2011届)毕业论文(设计)题目论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姓名专业法学班级学号指导教师导师学科导师职称2011年5月10日本科毕业论文2目录摘要3关键词3ABSTRACT4KEYWORDS4引言5一、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概念、标准及意义5(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定义5(二)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标准6(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义6二、我国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反思6(一)医疗制度的不完善7(二)子女的教育求学问题的不完善8(三)诚信不高,制度运行相对困难8(四)低保资金总量相对缺乏,社会、企业责任的缺失9三、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解

2、决方案10(一)设计综合满足贫困家庭多方面需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10(二)强化低保制度的推进就业功能11(三)建设合理的最低保障制度的监督机制11(四)强化低保救助政策的宣传12(五)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建立多层次社会互帮体系12结语13参考文献14致谢16本科毕业论文3论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摘要我国对城市贫困居民实行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制度的实施中存在着单纯考虑经济因素而使保障标准过低,难以有效保障贫困居民的基本生存需求,影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效果的问题。本论文从分析我国城市贫困状况入手,对城市贫困人口的现状和形成原因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针对目前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3、标准存在的医疗、子女教育、低保人群诚信以及低保资金缺乏问题提出了若干建议。并提出了设计综合满足贫困家庭多方面需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强化低保制度的推进就业功能;建设合理的最低保障制度的监督机制;强化低保救助政策的宣传;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建立多层次社会互帮体系的解决方案。关键词最低生活保障;最低生活保障资金;社会救助本科毕业论文4ABSTRACTTHEPOVERTYOFTHEINHABITANTSOFURBANMINIMUMLIVINGSECURITYSYSTEM,THEIMPLEMENTATIONOFTHESYSTEM,THEREAREPURELYECONOMICFACTORSTOCO

4、NSIDERLEAVINGSECURITYSTANDARDSARETOOLOW,CANNOTEFFECTIVELYPROTECTTHEPOORPEOPLESBASICSURVIVALNEEDS,OFURBANMINIMUMLIVINGSECURITYSYSTEMEFFECTIVENESSPROBLEMSTHISPAPERFROMTHESTARTOFCHINASURBANPOVERTY,URBANPOORONTHESTATUSANDCAUSESOFINDEPTHANALYSIS,FORTHECURRENTRESIDENTSOFURBANMINIMUMLIVINGSTANDARDOFTHEEXIS

5、TINGMEDICALCARE,CHILDRENSEDUCATION,GUARANTEEINGPEOPLETHELACKOFINTEGRITYANDGUARANTEEINGFUNDINGMADESEVERALRECOMMENDATIONSANDPROPOSEDVARIOUSDESIGNSYNTHESISTOMEETTHENEEDSOFPOORFAMILIESLIVINGSECURITYSYSTEMFORCITYRESIDENTSSTRENGTHENTHEFUNCTIONOFGUARANTEEINGTHATTHESYSTEMTOPROMOTEEMPLOYMENTCONSTRUCTIONOFARE

6、ASONABLEMINIMUMSECURITYSYSTEMMONITORINGMECHANISMSTRENGTHENTHEMINIMUMLIVINGSTANDARDASSISTANCEPOLICYANDADVOCACYDEVELOPMENTOFSOCIALCHARITY,AMULTILEVELSYSTEMOFSOCIALHELPEACHOTHERSOLUTIONSKEYWORDSSUBSISTENCEALLOWANCESMINIMUMLIVINGGUARANTEEFUNDSOCIALASSISTANCE本科毕业论文5引言在我国,如何保障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一直是社会各界颇为关注的一个大问题

7、,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保障制度(简称“低保制度”),是我国为解决这一问题所颁布的一个重要解决措施,也是我国城市社会保障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的颁布实施,揭开了我国社会保障制度中关于社会救助部分的新篇章,从此我国“低保”工作步入规范化、法制化轨道,“低保制度”的实施对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改革等都起了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的急剧转型,因此我国在推行这项制度的工作中,产生了一些问题,所以健全和完善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维持社会的安定,保证人民的安居乐业都是十分必要的。本人对完善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进行了研究,并书写此文。希望能为我国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

8、制度提供借鉴和参考。一、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概念、标准及意义(一)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定义对于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国内有两种比较主流的观点一是多吉才让提出的,即低保制度是以保障城市城镇居民基本生活为目的,科学、合理地确定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然后对其家庭成员的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部分给予差额补助的一种社会救助制度。1二是由是陈雁提出的,即低保制度是指由政府对实际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线每个城市根据本地经济发展情况和人民生活水平所确定的维持城镇居民基本生活的最低支出标准的城镇居民进行社会救济的一项制度,其内容包括保障对象和保障标准的确定方法、资金来源和管理体制等。

9、2以上两种观点在语句的表达上虽然有所出入,但是想表现的意思基本一致,提到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的主体、保障对象、保障措施等,于是笔者认为二者相结合,取长补短,可得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指政府为了保障实际收入低于该最低生活保障线的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通过差额补差方式得出的一项社会救济制度。1多吉才让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与实践,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84页2陈雁谁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与推进,载于经济世界,1996年第8期,第46页本科毕业论文6(二)关于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标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第六条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

10、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依据主要包括(1)维持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所需要的物品的种类和数量;(2)生活必需品所需要的费用;(3)市场综合物价指数,尤其是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指数;(4)居民的平均实际收入和消费水平;(5)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收入状况;(6)其他社会保障标准。3(三)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意义第一,有利于保障城市低收入者的生存权。即家庭成员人均收入和家庭财产状况符合当地人民政府规定的低收入标准的城市居民家庭。家庭成员是指具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并共同生活的人员,4通过定量领取

11、的方式,使其获得与基本生活所需费用相适应的费用,保证其正常生活。第二,有利于缓解贫富差距。如果说社会保障支付主要应体现社会公平的话,那么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也就是公平化再分配政策的具体体现。将一部分社会收入集中起来进行再分配,客观上起到了缩小贫富差距的作用,同时可以缓和社会紧张。第三,有利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长远发展。建立“低保制度”是为了缓解由此引发的社会问题,使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建立和完善免受干扰,从市场经济制度的角度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本质上是一种劳动力储备制度,而且对于城市贫困人群的社会救济,提供收入补助,也在一定程度上增加了这类人群的消费积极性,加快的市场资金流动的速度。5二

12、、我国城市居民最低保障制度的现状及反思3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HTTP/DBSMCAGOVCN/ARTICLE/CSDB/ZCJD/200711/20071100004405SHTML,2011434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08156号5姜守明,耿亮西方社会保障制度概论,科学出版社,2002年,第135页本科毕业论文7表11999年至2009年全国城市低保人数统计年份1999年2001年2003年2005年2007年2009年低保人数2569万人11707万人22468万人22342万人22721万人23456万人

13、资料来源根据各年中国民政统计年鉴资料整理由表1中可得知,我国享受低保人数正呈现不断上升趋势,从1999年9月颁布实施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以来,到2009年底,我国享受低保的人数,已增加了将近2100万,这表示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推行过程中,已经产生了比较可喜的成功,但是在这其中还是存在着不少的问题(一)医疗制度的不完善获得医疗保障,减轻病症带来的痛苦是对人们“基本生存”的重要保障,从社会正规制度安排来看,理论上人们的医疗保障可以从社会医疗保险、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和商业保险三个渠道获得。6低保对象中的相当部分人员由于曾经长期在劳动环境比较恶劣的场所工作,身体健康遭受了比较严重的损害

14、,易患各类慢性病、职业病。据“全国百城万户低保抽查”数据显示,649的低保户中有1个或1个以上的慢性病或大病病人。7那么对于这类人群,能否用传统的这三种渠道维护自己的合法利益呢社会医疗保险作为一种强制险,非常依赖于一种正式的雇佣关系,而且,上述人群中有很大一部分属于无业人员,不存在这种雇佣关系,况且,社会医疗保险强调只有尽缴费义务,才能享受医疗保险待遇,而上述人口中即使有一部分人有工作,但其所在单位大多是经济效益不好亏损严重的单位,这些单位没有能力为其职工缴纳社会医疗保险费或者未按时缴纳社会医疗保险,员工也就无法享受到医疗保险待遇。因此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制度对于缓解城市低保人群的医疗困境是非常有

15、限的,因为低保人群大多没有资格或者缴不起应缴的医疗保险费。8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中,政府发放的低保费用最多只能解决最基本的吃饭6仇雨临,孙树菡医疗保险,中国人民人学出版社,2001年,第203页7潘跃“低保”,贫困群众逢甘霖,载于人民日报,200304038黄莉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口的医疗保障体制,载于医学教育探索,2006年08期本科毕业论文8问题,而就医等方面的困难难以解决。而城市低保人口往往因为各方面的因素,成为了发病的高危人群,人们希望得到健康保障。而这样的需求是低保制度暂时无法给予满足的,这显示了低保制度对低保人口医疗困境的无奈。而商业保险作为一种市场行为,是以盈利为目的的保险,由

16、于前文中所提到的低保人群具有发病的高危型,以及没有足够的经济能力缴纳所需的保险费用,所以低保人员的参保率非常之低。所以综上所述,以上这三种获得医疗保障的渠道对于处在城市贫困线的低保人群,所显现的作用是非常有限的。(二)子女的教育求学问题的不完善据“全国百城万户低保抽查”结果显示,有173的低保户认为子女教育负担重,位居“遭遇到的最大困难”的第三位。9对于子女教育求学问题是一种一个比较重要的问题,这也直接关系着低保家庭在今后能否走出贫困,过上殷实、富足生活的关键,也能很好的避免“穷二代”的出现。目前在我国低保家庭子女教育求学问题上存在着两个问题1、城市低保家庭子女受教育的程度问题,实质是指城市低

17、保家庭子女能否接受教育,能够接受到怎么样的教育,能够享受到多少教育资源的问题。在对城市低保家庭的调查中发现,贫困家庭子女教育经费支出水平远低于普通家庭。部分低保家庭子女不得不在九年义务教育完成以后,不能进入较好的普通高中就读,或者直接进入社会。导致低保家庭子女受教育水平不高,知识与技术不足,工作能力差,在劳动力市场上没有竞争优势。直接导致其报酬低,升迁机会少。并随着社会发展,劳动力市场需求结构发生变化,低技术职位减少,更使得没有接受过高层次教育的低保家庭子女失业率升高。2、城市低保家庭子女享有教育资源状况主要是指这些子女接受什么样的教育,主要是从其接受教育的质量上来分析。我国城市低保家庭子女与

18、普通家庭子女在受教育机会上是不均等的。这种不均等不仅表现在受教育机会上的不均等,还表现为享受优质教育资源的机会不均等。因此,教育资源配置的不均衡也使得低保家庭子女的教育求学上出现越来越大的差异。10(三)诚信不高,制度运行相对困难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从其产生之初就面临着一个难题,即如何既能使困难群体得到最低保障,又能避免养懒汉。尽管在我国的低保制度中已经充分考虑到这个因素,并做了详细9刘云燕九成低保户能按时足额领到低保金,载于中国社会报,2002112910陈静浅析城市贫困家庭的子女教育问题,载于商业文化学术版,2009年11期本科毕业论文9规定,如许多办法中都规定“凡在就业年龄段内有劳动能力人员

19、,经两次介绍而无正当理由拒绝就业的暂不享受城市低保待遇及生活补助”11等,而且还设立举报电话,采用了实行公示制度等手段防范诚信风险。然而实践中由于我国缺乏诚信制度,“懒汉”仍然大有人在,一些人针对低保制度中缺乏实施细则的不足,千方百计钻制度的空子。如上述规定中“无正当理由”规定不明确,有的低保人员就以种种“理由”拒绝再就业或参加公益劳动,普遍的理由是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甚至有的低保人员为享受低保待遇,主动让用人单位出具不予录用的证明。直接骗保也不少见,而且手段多种多样,如少报收入,隐瞒财产,先离婚后申请低保,多处申请等。这既有社会诚信缺失的原因,也有制度设计的不足,过低的失信成本易使人们冒险。

20、(四)低保资金总量相对缺乏,社会、企业责任的缺失表2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基本情况年份城市最低生活保障人数财政总支出(亿元)中央财政支出比例()地方财政支出比例()在每个低保受益者上的平均支出(元/人年)1997879290100130681998184171010065221999256913820379770112000402621927737011200111707416424576478820022064710874395615425200322468153161338768682004220517276073937802005223421919584416867620062240

21、122426073931003220072272127746853151232420082334839347122881724420092345648217222782064资料来源中国民政统计年鉴2010由表2中的数据我们可以看出,我国城市低保的经费主要来自于政府的财政支出,从1996年至1998年的完全由地方财政支出,到1999年以后的中央财政的支出比例逐渐加大,一方面体现出国家对于在颁布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后,对生活困难的城市居民11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市民政局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2002年6月26日京政发200219号本科毕业论文10的愈发重视及扶持力度的

22、加大,另一方面也由此可以看出其中的两个问题1、低保资金总量相对缺乏我国城市低保资金主要来自于中央、地方的财政资金,资金渠道来源相对比较狭窄,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人民的生活水平不断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和补差标准也相应提高,使得城市低保资金成倍的增加,财政压力不断加大,低保资金相对缺乏,另外根据表2中的数据,中央财政支出所占比例占总支出比例的比重的份额越来越大,导致地方政府出现“看米吃饭”的情况,中央对该地方的财政预算多大,直接关系着这该地方今年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以及补差标准,这是低保资金缺乏的一种现实表现。2、社会、企业责任的缺失在核实低保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的时候,我们经常会遇到下面

23、两种情况一是按照规定,家庭收入是指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的全部货币收入和实物收入,包括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给付的赡养费、扶养费或者抚养费。这说明,有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的城市居民,其日常生活来源应当主要由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来承担,这是此类城市居民应该的权利,也是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应当履行的义务。但是,当法定赡养人、扶养人或者抚养人不肯履行这个法定义务时,政府就不得不代其履行这一社会义务。二是企业按照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应当足额按时地发放工人工资,不能无故拖欠、随意克扣职工工资以及擅自降低最低工资标准。但是在现实生活中,企业拖欠、克扣工人工资的情况屡见不鲜,不应

24、承担的责任的政府,又不得不履行这一企业应该履行的职责。三、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解决方案(一)设计综合满足贫困家庭多方面需求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建立合理的城市居民最低生话保障标准并不是权宜之计。政府部门要保证有效的、持续的财政保障支出,即在财政上解决“钱出得起”的问题。从保障标准来看,它应该能满足城市最低生话保障对象在心理方面和生活上面的需求,即要解决“保得住需要”的问题。目前我国一些地方和部门在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话保障标准时往往“就低不就高”这从留有余地方而来看是可取的。12笔者认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设计应充分考虑贫12乐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述评,载于浙江学

25、刊,2000年本科毕业论文11困家庭的多方面需求。贫困家庭的需求大致为其基本生活需要的吃、穿、住、行等方面的需求,包括医疗保障的需求,子女教育求学的需求等。相应的,低保资金就应该根据低保家庭的不同需求采取多种方式发放,例如通过发放医疗、教育代金券模式,平时用代金券对于贫困家庭的医疗及子女教育进行补助,在物价上涨时可以提高发放的额度,医疗、教育部门凭代金券向民政部门领取资金或补贴。这样使补助更加灵活、方便,既可以减轻医疗、教育等机构不恰当的社会负担,也利于民政部门控制风险,还可以满足低保家庭的特殊需求,做到专款专用。低保对象缺乏自我保护意识,在自身权利没有得到保障的前提之下缺乏自我救济的意识。因

26、此低保对象必须加强自身的维权意识,管理低保工作的部门应该提供相应的法律援助保护低保用户的权利。要制定出合乎地方低保对象的法律援助相关文件,对城市低保用户开放法律法规政策咨询服务、维权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二)强化低保制度的推进就业功能对于有适当劳动能力的城市低保居民,不能完全依靠救助金保障。在保障的标准上面,应该适当的提高,必须严格的讲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和无劳动能力的低保户严格的区分开来,要对于保障标准规范化严格化,防止有劳动能力的低保户的消极依赖保障金心理。推进由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的就业功能,如提供免费的上岗培训,并且提供多种岗位的培训,以此低保对象可以比较自由的选择,也能让低保对象达到社会

27、的需要。就业多样化,选择多样化,真正的做到推进就业,提高低保对象的就业积极性。最低保障制度从根本上来说并不是万能的,至多是一种最低档次的保底的作用。有劳动能力的低保对象如果仅仅是依靠救助保障金而生存,对于社会发展来看也是不利的。因此对于各方面的推进就业的配套措施必须要加强建设。对于低保对象自主创业的更应该多鼓励、多给予扶助,这样才能使之从根本上脱离贫困。(三)建设合理的最低保障制度的监督机制对于低保对象的经济状况的调查是确定是否为低保对象的核心问题。因此,必须要建立合理的最低保障制度的监督机制,基层工作人员不能盲目的听信申请者的反应情况,必须要经过精准的核实或者交给其他审计部门来具体承办,增加

28、其专业性。对于低保对象的收入变更情况必须要及时的掌握。如低保对象家庭收入或者人数有变动,应该首先向承办该低保部门申报并且核实后,重新确定适当的低保金。对于有劳动能力的人员必须要加强管理,必须要及时的向低保部门汇报就业情况以及薪资情况。对于骗取低保资金的必须要给予严厉的惩罚并且及时备案,以此建立起低保人员的社会诚信观念,维护法律的严肃性。本科毕业论文12对于骗取低保救助保障资金的,不仅仅要依法追缴隐瞒收入者所骗取的低保资金。而且要对提供虚假证明的单位或者个人实施连带处罚。对于保障低保用户的工作,需要政府各部门协调才能统一运作。对于低保用户,应该建立起统一的数据库,以备需要的时候能够及时的查阅,提

29、高保障低保工作正常运作的效率。(四)强化低保救助政策的宣传对社会救助政策的宣传必须要积极推广,营造出相关的氛围。城市低保工作是一项比较新的社会救助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透明度高,从而得到了社会的广泛关注。因此让群众及时的了解城市低保政策和具体流程,十分关键。从传统的宣传角度来看,媒体宣传是首选方式,在各个地方的大报上及时的刊登信息,并且实施重点推荐的宣传方式进行广泛宣传。再者,在各个社区贴出相应的宣传报也是不错的方式。在人流群多的地方,如公园、菜场等分发相关政策的文件,以做到真正的透明化。开展热线问答,如周末在社区设立定点的方式进行热点资讯,解决群众的问题,让群众及时的了解政策以及各个流程

30、。对申请低保用户的群众应该采取评议公示的程序办理,做到切合实际的公正公开模式。在社区建立相对的公示栏,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家庭人口、家庭住址、保障金额和市、乡镇两级举报电话,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对于公示采取适当的期限。如果其他群众无异议并且不能证明申请低保对象无申请标准方能通过。(五)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建立多层次社会互帮体系社会救助是政府的责任,但从更深层的方面来看,社会救助的实质是社会互助,是一部分社会成员帮助另一部分社会成员,政府不过是在其中发挥了重要的中介作用。13所以政府应鼓励发展社会慈善事业,尽快建立起多层次社会互帮体系。要建立健全相关法律、法规,创建适合各种慈善机构和公益组织健康

31、生存的环境,并规范慈善机构和公益组织的行为。在相关法律中应当鼓励企业和个人向合格的慈善机构和公益组织捐赠,并加大税收优惠程度;立法鼓励建立合格的慈善机构和公益组织,并规范完善其设立、审批、经营行为等,使社会慈善机构和公益组织能健康顺利发展,成为国家社会救济的有效补充。继续推行建立定点接受捐赠机构的做法,并尽快建立起方便居民捐赠的网点渠道,通过规范管理规范其行为,鼓励居民将家中的闲置、过时的商品捐赠出来,使低保家庭节省一部分开支,使有限的救济金用到关键地方。13赵德江论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发展及对策,载重庆职业技术学院学报,2007年7月第4期,7374页本科毕业论文13结语本文分析影响城市居

32、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因素是以解决贫困问题、以实现国家安定团结、经济与社会持续发展为宗旨的,意在通过对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所存在的问题,包括低保人群的医疗和子女教育问题,低保诚信问题,低保资金及企业、社会义务的研究,推动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完善,丰富我国的反贫困战略理论,希望能在一定程度上弥补目前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不足。本科毕业论文14参考文献【1】多吉才让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与实践,人民出版社,2001年,第84页【2】陈雁谁能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城市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建立与推进载于经济世界,1996年第8期,第46页【3】民政部最低生活保障司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

33、保障标准的主要依据是什么HTTP/DBSMCAGOVCN/ARTICLE/CSDB/ZCJD/200711/20071100004405SHTML【4】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关于印发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办法的通知。民发2008156号【5】姜守明,耿亮西方社会保障制度概论,科学出版社,2002年【6】仇雨临,孙树菡医疗保险,中国人民人学出版社,2001年。【7】潘跃“低保”,贫困群众逢甘霖载于人民日报,20030403【8】刘云燕九成低保户能按时足额领到低保金,载于中国社会报,20021129【9】陈静浅析城市贫困家庭的子女教育问题载于商业文化学术版,2009年11期【10】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市民政局

34、关于完善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若干意见的通知,2002年6月26日京政发200219号【11】中国政府门户网站什么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2005年6月14日。【12】何佳城市低保享受主体资格应如何认定,载社会保障,2004年第6期,第8283页。【13】金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分析,载南京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第7983页。【14】徐再荣当代美国的福利困境与福利改革,载史学月刊,2001年第6期,第140144页。【15】民政部办公厅课题调研组浙江省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调研报告,载中国本科毕业论文15民政,2004年第二期,第3234页。【16】杨立雄、陈玲玲欧盟社

35、会救助政策的演变及对我国的启示,载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1期,第2632页。【17】毛华滨、刘士才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问题研究,载高等函授学报,2007年第12期,第2325页。【18】祝建华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理念转型,载经济论坛,2009年7月第14期,第2830页。【19】杨玉婷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现状和对策,载湖南财经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08年8月第114期,第3540页。【20】陈振明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第103111页。【21】乐章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研究述评,载浙江学刊,2000年【21】美道格拉斯L莱斯利,张强等译劳动

36、法概要,中国科学社会出版社,1997年第7692页。【22】DONALDWBORIDEINDIVIDUALCONTRACTSOFEMPLOYMENTPARTIJ,LABORLAWJOURNAL,SEPTEMBER1988585604【23】CALDERONJOSEMANUEL,ADVANCEPRICINGAGREEMENTSAGLOBALANALYSISKLUWERACADEMICPUBLISHERSGROUP,APRIL1998本科毕业论文16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课题名称论我国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专业法学一、主要任务与目标结合我国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立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

37、借鉴西方国家相关立法,通过本文的探讨,完善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立法。通过该论文的写作,具备初步的研究能力,达到法学学士学位的要求。二、主要内容与基本要求(一)主要内容我国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立法现状和存在的问题;西方国家关于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理论和实践;完善我国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立法构想。(二)基本要求1、要充分收集相关资料,整理提炼材料;同时逐步形成自己的具有一定新意的观点。对论题要做充足的思考和论证。2、论据要充足,逻辑要严密,结构要完整,条理要清晰,论文字数在8000字以上,禁止抄袭。3、突出论文的重点,即重点论述完善我国城市居民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立

38、法构想。4、在充分收集资料的基础上,对与本论题有关的文献进行深入研究,完成本科毕业论文17不少于4000字的文献综述。5、完成两篇与本论题相关外文资料的翻译,要求语句通顺,译文基本符合原意。6、按时完成论文开题报告,经审阅以过后方可进行论文的写作。三、计划进度1、2010年12月1日前完成资料的查找工作。2、2010年12月30日前完成论文的外文资料翻译、文献综述和开题报告。3、2011年3月10日前完成初稿。4、2011年5月10日前修改论文并定稿。5、2011年5月下旬论文答辩。四、主要参考文献1、陈振明政策科学公共政策分析导论,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何佳城市低保享受主体资格应如何认定,

39、载社会保障,2004年第6期。3、金雁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实施效果分析,载南京社会科学,2002年第1期。4、徐再荣当代美国的福利困境与福利改革,载史学月刊,2001年第6期。5、民政部办公厅课题调研组浙江省新型社会救助体系建设调研报告,载中国民政,2004年第二期。6、杨立雄、陈玲玲欧盟社会救助政策的演变及对我国的启示,载湖南师范大学社会科学学报,2005年第1期。本科毕业论文18毕业论文(设计)文献综述题目论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专业班级法学一、前言部分(一)写作目的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简称“低保制度”)是城市社会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属于社会救助的范畴,是指各级政

40、府根据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对那些收入无法维持最基本生活需求的城市贫困居民实行社会救助的一项保障制度是保障我国城市居民基本生活的最后一道保障线。可以说完善我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是十分重要的。(二)有关概念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又称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是国家为救济社会成员中收入难以维持其基本生活需求的人口而制定的一种社会救济标准。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是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中最基本的内容。(三)综述范围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保障对象是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持有非农业户口的城市居民,主要对象是以下三类人员1、无生活来源、无劳动能力、无法定赡养人或抚养人的居民;2、领

41、取失业救济金期间或失业救济期满仍未重新就业,家庭人均收入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3、在职人员和下岗人员在领取工资、基本生活费后以及退休人员领取退休金后,其家庭人均收入仍低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居民。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由各地人民政府自行确定。保障标准由各地民政部门会同当地财政、统计、物价等部门制定,经当地人民政府批准后向社会公布,并且随着生活必需品的价格变化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适时调整。所定标准要与其他各项社会保障标准相本科毕业论文19衔接。在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时,对第一类保障对象要按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全额发放,如其原来享受的生活救济标准高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则按原救济标准发放;对其他保

42、障对象均按其家庭人均收入与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发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待遇的优抚对象等人员,其抚恤金等不计入家庭收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规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按照当地维持城市居民基本生活所必需的衣、食、住费用,并适当考虑水电燃煤燃气费用以及未成年人的义务教育费用确定。”制定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依据主要包括(1)维持居民的最低生活需求所需要的物品的种类和数量;(2)生活必需品所需要的费用;(3)市场综合物价指数,尤其是生活必需品的价格指数;(4)居民的平均实际收入和消费水平(5)经济发展状况和财政收入状况(6)其他社会保障标准。(四)争议焦点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结构

43、的急剧转型,我国在推行这项制度和实现“应保尽保”的工作中,产生了一些问题,例如如何界定“低保制度”对象的问题,重新制定最低生活的标准问题,以及家庭人均收入的核准问题,这其中有涉及到哪些人是城市居民,审核家庭人均收入是否涉及到公民的隐私,或者说如何在审核中避免公民隐私的泄露问题,这些都需要我们重新探讨和深思。二、主题部分一历史背景造成城市贫困形成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既有经济体制和社会政策变动方面的原因,也有城市贫困家庭和人口个体方面的原因,是综合因素作用的结果。1、产生城市贫困的经济原因下岗失业,企业效益低下,职工收入低是造成城市贫困的经济原因。1992年以来,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逐步转轨

44、的过程中,困难最多、矛盾最为集中的是国有企业。为了建立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的现代企业制度,国有企业推行了市场取向的改组、改制、改造。“鼓励兼并、规范破产、下岗分流、减员增效”等一系列政策的实施,使得原国有企业富余人员的隐性失业显性化,由此产生了大量下岗人员。另外,大规模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进城,加剧了城市就业的矛盾。以近几年为例,全社会每年可提供的就业机会在本科毕业论文20800万个左右,而实际劳动力供给每年在2000万个左右,不能就业就没有收入,其中的一部分人因此贫困。现阶段,相当一部分城市贫困人口是企业的在职职工和离退休人员,而城市贫困人员又主要存在于一些亏损和停产企业中。目前,城市居民收

45、入虽然出现多元化趋势,但对企业职工来说,工资仍然是最重要的收入来源。企业职工工资降低,收入减少,就会导致一部分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家庭生活水平的下降,成为城市贫困人口。2、产生城市贫困的社会原因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滞后,保障体系不完善和社会分配不公是造成城市贫困的社会原因。城市贫困不仅与经济发展水平直接相关,而且与包括就业、收入分配、社会保障在内的社会政策也有着直接关系。在传统体制下,企业职工虽然工资收入低,但是享受着高就业和企业福利的庇护。目前一些企业由于经营状况不佳,企业出现亏损、停产、半停产,单位集体福利下降,保障功能弱化。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与之相配套的新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在建

46、立之中。而这种新型的社会保障体系还很不完善,保障面窄,保障水平低,许多城镇职工和居民尚未进入社会保障的覆盖范围,贫困人口的基本生活需要难以得到真正满足。对于职工个人来讲,有的保障制度甚至比不上过去运行了几十年的“单位保障体系”许多城镇职工和居民在遇到不利事件时,因得不到及时有效的救助而陷入贫困。3、产生城市贫困的个人原因个人和家庭对于城市贫困有直接影响。家庭规模、家庭结构、劳动适龄人口的文化素质、专业技能、竞争能力和适应能力等都是影响收入的重要因素。贫困人口集中在家庭人口多、就业人口少的家庭。因病致贫、因残致贫、老无所养以及赌博、吸毒、犯罪等不良嗜好也是致贫的重要原因。下岗和失业人员中相当一部

47、分人文化素质低,选择就业面窄,一般只能从事收入不高的劳动密集型生产。一些人年龄偏大,体弱多病,难以实现再就业。值得指出的还有思想观念的问题,一些企业职工认为自己为企业工作了多年,不愿意离开企业进入市场寻找工作,仍存在着等、靠、要的思想。二现状及发展方向学者祝建华认为第一,生存与发展并举从基本需要的两个层次来看,现行低保制度只是满足了贫困者基于生理层次的基本生存需要。这种理念支撑下的制度,所能起到的反贫困的效果也是短暂的。新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下的制度设计,应该使“基本需要”的内涵与外延有一个提升和拓展。第二,从“被动补救”到“主动回应”现行城市低保制度基本上是被动的应急型社会救助制度。本

48、科毕业论文21学者毛华滨、刘士才认为第一,设立阶梯式最低保障金分配制度,这是指根据绝对贫困与相对贫困制定具有梯度的保障制度,优先解决无法满足生存需求的人群,即“绝对贫困”群体的需要。第二,加强低保资金的管理及发放在实际低保金发放的过程中,经常出现低保金发放不到位的情况,究其原因,主要有以下几点1、源头资金不充足。2、环节多,周期长,低保资金拖欠。3、虚报、截留低保资金。第三,最低保障制度与再就业制度相结合,形成立体的社会救助制度学者杨玉婷认为第一,加强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的制度建设目前,我国最低生活保障制度面临的一个突出矛盾是,经济负担能力有限而保障对象的规模又十分庞大,在短期内难以从根本上解

49、决。当前,比较可行的办法是,建立一个精简高效的管理体制,既满足有效管理的需要又保证保障资金真正用在改善城市贫困居民家庭的生活上。首先,要坚持建立“政府领导、民政主管、部门协助”的管理体制,在机构设置上应按照“政事分开”原则,分成决定政策的政府部门和执行政策的事业机构两大系列,明确这两条线的事权。其次,要转变工作的重点,把管理的重点放在直接与群众打交道的基层社区。第二,制定和落实与低保相配套的的救助政策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作为最后一道安全网要想起到良好的作用,必须要考虑其他社会政策和制度的配套。其一,是对有劳动能力但缺乏机会的保障对象,要建立起就业激励机制。通过以工代赈、职业培训、提供再就业优惠政策等形式来减少受助者的心理压力,增加其就业机会,鼓励受助者积极就业。其二,尽快完善其它社会保障制度,建立多层次的社会保障体系。扩大和增强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养老保险的社会保障功能,尽量在其它层面上缓解城市贫困人口,减少绝对贫困人口的数量,减轻最低生活保障体系的压力,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线水平。其三,积极发挥其他社会力量的作用。如发展社会福利社团、各种慈善团体和社会捐助基金等,以此作为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补充。第三,社会工作教育对培养专业低保工作者的介入社会工作专业教育介入低保工作队伍,可以通过培养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来实现。三、总结部分在分析了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在实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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