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回复函的答复南昌城建混凝土有限公司:我部于2012年10月31日发函至贵司,要求终止与贵司签订的利字街棚改工程1#、2#、3#、4#楼(含地下室)的混凝土供应合同,我部于2012年11月6日收到回复函,贵函对我部在函中提到的事实不认可,我部对贵司回复函答复如下:2012年4月18日江西省建设工程安全质量监督管理局组织检查组,对本工程进行执法检查,提出了3#楼柱、剪力墙回弹检测混凝土强度偏低的意见,要求复查整改,为此,我部于2012年6月1日委托江西瑞祥检测技术开发有限公司对本工程3#楼第二层和第四层墙、柱等处混凝土已达龄期的部位进行了回弹、碳化深度检测,检测结果表明以上部位混凝土强度未达到设计要求强度(有检测报告为证)。对此事实,我部于2012年6月8日已致函贵司,要求贵司采取措施妥善处理,对之前已完成的混凝土进行复查,并书面报告我部复查结果。2012年9月12日,南昌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组织检查组,对本工程3#楼进行结构实体检查验收,发现3#楼十二层混凝土强度偏低,并2012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