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西坡镇国有资产管理控制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和加强行政单位国有资产管理,维护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合理配置国有资产,提高国有资产使用效益,保障行政单位履行职能,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西坡镇本级行政机关及其下属事业单位的国有资产管理行为。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的国有资产,是指由各级行政事业单位占有、使用的,依法确认为国家所有,能以货币计量的各种经济资源的总称,即行政事业单位的国有(公共)财产。国有资产包括行政单位用国家财政性资金形成的资产、国家调拨给行政单位的资产、行政单位按照国家规定组织收入形成的资产,以及接受捐赠和其他经法律确认为国家所有的资产,其表现形式为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和无形资产等。第四条 国有资产管理的内容包括:资产配置、资产使用、资产处置、资产评估、产权界定、产权纠纷调处、资产清查、资产统计报告和监督检查等。第五条 国有资产管理活动,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资产管理与预算管理相结合;(二)资产管理与财务管理相结合;(三)实物管理与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