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护士规范化培训管理规定为加强护理队伍建设,优化护理专业技术人员结构,经党政班子研究决定,每年招录适量规范化培训护士(以下简称规培护士)进行培训,为护士招聘奠定坚实基础,特制定本规定。一、组织管理实行医院、护理部、科室三级负责制,由护理部具体统筹和落实相关工作。主要由科室承担培训任务、日常管理和考试考核等工作。二、培训管理(一)培养目标通过规范、系统的培训,提高护士综合素质和服务水平,达到临床护士基本能力要求。(二)培训对象1.淘汰考试被淘汰后自愿申请留院规培的护士。自愿留院规培者,由本人写出书面申请,经科主任护士长签字同意后,报医院研究同意。2.原未在医院工作,但满足选拔条件自愿申请到医院规培的护士。(三)选拔条件(以下条款需同时具备)1.取得护理专业中专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2.身体健康,相貌端庄,体重达标,女性:身高158cm及以上;男性:165cm及以上。3.已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或参加护士资格考试网上成绩查询合格者。(四)选拔程序1.由本人填写护士来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