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泰兴港区滨江通用码头工程EPC项目设计管理考核及奖励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泰州港泰兴港区过船作业区滨江通用码头工程(以下简称“通用码头工程”)项目管理,充分调动设计经理部的积极性,加强设计工作管理,确保通用码头工程建设安全、优质、高效、有序实施,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中国交通建设股份有限公司泰州港泰兴港区过船作业区滨江通用码头工程EPC项目(以下简称“通用码头EPC项目”)总经理部负责本工程的设计管理考核和奖励工作。通用码头工程项目设计经理部须按合同约定的进度要求、质量标准、技术标准及国家有关规范、规程及其他合同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确保实现通用码头工程建设目标。各项考核工作不免除合同双方的责任。第二章 考核评比内容及程序第三条 EPC项目总经理部对设计经理部考核评比作为对设计管理的一项核心工作,主要通过考评领导小组实施,通过季度专项检查来实现。考核内容、要求及评分标准见以下部分文字说明及附件中各项评分表。考评领导小组及工作小组:组 长:刘 杰副组长:陆晨风、熊建新、潘运华、龚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