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钢筋材料进场核验、送检的有关要求 近期在技术资料报验、审核中,监理发现钢筋材料进场报验、审核、送检存在以下问题:1、检验批混乱 按混凝土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50204-2002(2011年版)规定,“对同一厂家、同一牌号(生产日期、炉号)、同一规格(直径和级别)的钢筋,当一次进场的数量小于或等于该产品的出厂检验批量(60t)时,应作为一个检验批量,然后按出厂检验的抽样方案执行;” 但在实际采购进场时,前海基础指挥部组织的2014年11月26日月度检查评比中发现,很多施工单位进场钢筋的报验数量为60t、350t、120t的极限值,而对进场钢筋的批次(炉号、生产日期)不进行核查,出现同一批进场的同一种直径的规格的钢筋,出现了不同生产日期、不同炉号的多批次钢筋,而没有按不同批次钢筋进行送检,出现不同批次的钢筋漏检的质量缺陷。 钢筋是结构受力的主要材料,是工程强制性检验指标,一旦出现不同批次钢筋漏检的情况,或者漏检的不同批次的钢筋存在质量检验不合格的风险,所使用的结构工程所在分项工程不能评为合格工程,以致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