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通信工程工设备及余料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通信建设工程中工甲供及余料的利用和管理,规范入库、领用、回收、利用、处理等环节的操作流程,明确相关职责,合理使用堪用料,达到降本增效的目的,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深圳铁塔公司的通信建设工程。第二章 设备、材料分类和定义第三条 本办法中的设备是指甲供省公司集采设备,工余料是指通信建设工程中的余料、拆旧料、堪用料和废料等材料。(一)设备、材料:工程概算、预算中甲供部分、乙供部分的设备、材料清单,设备主要为甲供省公司集采部分,由省公司统一采购,但是由于施工环境变化,可能会引起部分设备、材料变更,因此必须由综合指派专人进行设备、材料出入库管理。(二)余料:工程建设中由于预算不准确、设计变更、多领少用(整盘出仓)、市场竞争因素等原因所产生的余料,当余料达到可用标准时界定为堪用料,原则上材料单价不变;未达到可用标准的按废料处置。(三)拆旧料:工程建设中根据设计或其它原因拆除的材料,包括堪用料和废料。(四)堪用料:经整理、测试后可继续使用的拆旧材料归类为堪用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