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共3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7760890 上传时间:2021-11-13 格式:DOC 页数:3 大小:16.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共3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3页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共3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3页
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共3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3页
亲,该文档总共3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令第14号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特种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规定已经2001年12月29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局务会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02年3月1日起施行。局长:李长江二一年十二月二十九日第一条 为规范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及电梯、起重机械、厂内机动车辆、客运索道、游乐设施等特种设备(以下简称设备)安全监察行政处罚行为,保障设备安全监察工作的有效实施,依据质量监督与安全监察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第二条 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和各地质量监督部门对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充装、检验、修理、改造、维修保养、化学清洗等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应当遵守本规定。第三条 应当取得设备设计、制造、安装、充装、检验、修理、改造、维修保养、化学清洗许可,而未取得相应许可擅自从事有关活动的,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属非经营性活动的,处一千元以下罚款;属经营性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处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三倍以下,最高不超过三万元的罚款、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公文范文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