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河北师范大学学生社团成立及登记注册管理办法 学生社团,是指由具有共同兴趣和爱好的我校学生自愿组成的、有一定章程并在学校学生社团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群众性团体。随着我校社团规模日益壮大,同时,学生对于社团的需求日益增强,为了加强学生全面素质培养,规范学生社团运作,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申请条件1.社团类型申请社团成立前,需确认目前校内有无类似社团。对拟成立与已有社团类似的社团申请,社团部不予以批准2.发起人发起人必须为本校正式注册的学生。发起人数量为5人以上,社团成立后会员数不少于20人;发起人要负责社团成立事宜并指定负责人3. 所属单位 学生社团中校级社团的社员由本校学生组成,由校团委或校团委授权学校相关职能部门指导开展工作;院级社团的社员以本学院学生为主,由所属学院社团联合会指导开展工作二.相关规定 1.社团名称应简单明了,其中,校级社团全称应冠以“河北师范大学”字样,院级社团应冠以“*学院字样”,在活动时必须使用全称。2.指导教师与挂靠单位指导教师为本校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