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非京籍职工可享生育险 生育津贴不低于个人工资市人社局昨天出台新规,2012年1月1日起,本市生育制度的覆盖范围将扩大至机关、事业单位和非京籍职工,生育保险的待遇标准提高,报销范围扩大,实现制度上的全覆盖。受益人群将再增400万达到800万人。由此,在京企业的非京籍职工,乃至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农民工,都将获得生育险所规定的生育费用报销和生育津贴,明年生孩子时就可享受这一政策。受益对象非京籍职工可参保生育险根据新规,本市行政区域内的所有用人单位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都应参加生育保险。由此,将目前不能参加生育保险的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会、律师(会计师)事务所、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等全部纳入覆盖范围,实现生育保险制度全覆盖。同时,凡是与用人单位形成劳动关系的职工均在参保之列,而不再区分其是否具有本市常住户口。这意味着,非京籍职工也纳入了生育保险参保范围,享受生育津贴和生育、计划生育手术医疗待遇。解读:市人社局医保处相关负责人解释,目前各单位待遇不尽相同,保障水平和保障力度也不同。此外,在京企业的不少非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