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音乐室器材使用制度一、 音乐器材设备是学校的基本建设之一,必须切实加强管理,确保音乐教学质量的不断提高。二、 音乐器材要按省教育厅颁发的(配备目录)进行分类、编号、入帐,做到物物有帐、帐物相符、帐帐相符,每学期清点一次,每年底与后勤处核帐一次。三、 器材应分类存放,定位定橱,陈列有序。要保持室内整洁,按器材性能要求做好防尘、防潮、防压、防腐等工作,损坏的器材要及时维修,使器材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四、 各种器材设备一般不外借,外单位借用,应经分管领导审批,出具借条,定期归还。五、 一切器材设备的领用和归还均应办理登记手续,并检查器材的完好情况,对于损坏、丢失的器材,应按有关规定处理。六、 音乐教师上课前要准备好器材,并作必要的检查,确保教学的正常进行。音乐器材在使用时不得再转借他人,否则保管人员有权收回,并提出批评。七、 保管人员如有变动,应认真办理移交手续。移交时,学校领导应当场按帐点物,逐件交接。遇有问题,要及时查明原因,按有关规定及时处理。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