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福建马坑矿业股份有限公司技术进步奖励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根据国家和部分省市科学技术奖励规定实施细则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制定本办法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贯彻经济建设必须依靠科学技术进步,科学技术工作必须面向经济建设的方针,充分调动和发挥广大职工的积极性,鼓励和推动本公司科技进步,提高经济效益,提高企业的素质。第二章 奖励范围 第三条 本公司各单、位团体和个人,如通过技术革新为公司发展做出一定经济效益或有社会效益贡献的,通过合理地修旧利废一次性为公司节省成本达10万元以上(含10万元)的,均可申报公司科学技术进步奖。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的奖励范围,限于自然科学领域和矿山行业,主要是: 一、应用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科学技术成果。 (一)新技术、新工艺:在企业生产、技改建设、科研的发展过程中通过推广应用新技术、新工艺,达到降低企业生产成本或造价,提高劳动生产率和产品质量,简化生产作业流程,缩短生产、技改建设和科研周期;达到节约能源和原材料,做到清洁生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