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xx中心学校学生学籍管理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区的实际,特制定下列学籍管理办法。 一、入学1、新生入学,采取入学通知书制,并将入学通知书发给其父母或其监护人的手里,接到入学通知书后,应在规定时间内送子女或其被监护人到指定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2、新生入学后,学校教导处应立刻批准取得学籍,编列正式学号。学生学号长期不变,休学一年后一律使用原学籍号。 3、新生入学后,学校要填写新生花名册,上报市教育局教育科审理。 二、转学与借读1、学生因家长变动工作地区、家庭搬迁(户籍普更)或有其他特殊原因需要转学的,经学生家长(监护人)申请,学校审查后,按规定办理有关转学手续。 2、个别学生确有特殊情况要求借读的,须由家长或监护人向借读学校申请,取得同意后,教育行政监管部门审核,条例条件并办理有关手续,方准予借读。学校建立学籍时,必须注明是借读,并记录其身份证号码和户口所在地。 3、借读生中途借读的,借读生的学籍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