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化德县教育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实施细则 为进一步规范和监督领导班子的集体决策行为,增强决策的民主性,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决策水平,切实规范教育局对重大事项决策、重要人事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及大额度资金使用情况(简称“三重一大”事项)的运行程序,加大用制度管权、管人、管事的力度,不断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教育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一、“三重一大”事项决策程序及要求(一)总体原则凡属局党委行政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进行决策,确保依法决策、民主决策、科学决策。(二)会议主持凡属研究决策“三重一大”事项的局党委行政会议一般由局长、党委书记召集并主持。如遇特殊情况可以由局长、党委书记委托副局长召开并主持,待会议结束后副局长应立即将会议研究的情况向局长、书记汇报。(三)参会人员全体局党委行政领导、办公室和涉及研究事项的股室负责人及相关工作人员。(四)议事原则所有“三重一大”事项在提交局党委、行政决策前,必须按照层级负责原则,从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