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临时工安全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对临时工的安全管理,防止发生人身和设备事故,特制定本管理制度。1、临时用工招用的安全要求1.1临时工必须是年满18周岁至45周岁的身体健康,精神正常,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青壮年。1.2雇佣临时用工部门,都应有雇佣手续,填写临时用工登记,做到公司、部门、班组一致。1.3在生产活动中要严格控制计划外的临时用工,严格把关,对不合格者拒绝招用。2、临时用工的安全教育与技术培训2.1经批准招用的临时工入厂后,首先由安环办负责,对临时工进行入厂安全、厂纪、消防知识教育,安全教育后应填写到合格证上,并计入安全台帐。2.2新录用的临时工需经三级安全教育,安规及有关制度考试合格,方可上岗。2.3临时工应参加所在班组安全活动,包括年度安规、现场规程学习和考试。3、临时用工的安全管理3.1按“谁使用,谁管理,谁负责”的原则,各用工部门应经常检查临时工是否认真执行安全方面规章制度,切实加强临时工的安全管理。3.2临时工应指定专人负责管理,属于技术性和危险性的工作,临时工不得单独工作更不准担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