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初中生德育行为评比细则 一、总述 (一)为了提高本班同学思想道德和行为规范,使学生除学习之外,学会生活、学会做人,特制定本细责,并按本细责对学生行为表现进行评比。 (二)评比由班主任、各科任老师、班长、学习委员、劳动委员、生活委员、文艺委员、体育委员及全班同学对本班同学的行为表现进行评比,每周评比一次,在每周六班会时间评定,并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 (三)评比采用百分制。 每位同学初准分数为100分,然后依据加分细责和减分细责,对学生的行为表现进行打分,包括加分或减分。学期期末考试结束后,如果最后总分低于20分者,扣除下学期借宿生生活补助;最后得分排列全班倒数三名者,扣除下学期借宿生生活补助的二分之一。对评比结果,行为表现得分在全班前十名的同学进行奖励,补发或多发借宿生生活补助或其他物质奖励。 二、加分细则 (一)好人好事视情节加15分。 (二)中期考试和期末考试提高较大的同学予以加分:考试分数单科提高10分加2分,考试名次总分在本班(中期)全校(期末)每一升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