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从制度上完成政府职能边界定位的改革,并用法律规定下来。政府应该提供那些市场失灵无法有效提供的、但对社会有益的、必需的产品和服务,包括基础教育、公共医疗、经济住房等优效品与服务,以及与社会保障相关等社会福利的提供。政府有益和有效地履行这些职能是保障社会公正实现的前提条件。这是中外学界统一的认识,无争议。加强对财政支出结构的改革。我国的财政支出具有浓厚的生产投资特征,支出被过多地应用于那些本应由市场发挥作用的领域,而关乎民生的基本公共服务如义务教育、最低生活保障、医疗保健等投入相对较少。一直以来人们呼吁的投资型财政向公共财政的转变,一直没能完成。这种支出结构不扭转,公共服务水平就提高不了。要造成某种机制,让财政更加关注民生项目的投入和改进,从意识和制度的层面上将公共服务的职责作为政府的重要职能和不得不履行好的责任。加强财政体制的改革。人们早已多方论证,目前中央政府与地方政府,在财权、财力与责任及事权的分配上有较为严重的不匹配现象,专项转移支付被重视,而与提供公共服务密切相关的一般性转移支付则处于不被重视的地位,问题在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