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关于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的工作意见文稿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工作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具体要求,结合教育系统实际,就做好中小学、幼儿园(以下简称学校)安全工作,把学校建设成最阳光、最安全的地方,切实维护师生人身安全,保障校园平安有序,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经局务会研究同意,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总体要求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立德树人为根本,牢固树立安全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原则,按照夯基础、抓教育、治隐患、强应急、保平安思路,进一步树立安全“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要求,进一步强化学校安全工作履职尽责和措施落实。着力构建学校安全风险预防,管控与处置体系,筑牢师生安全防线,增强师生安全素养,保障师生人身安全,为全县教育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安全基础。二、工作目标全面落实校园安全管理责任,全面提升学校安全能力建设水平,全面整治校园周边及安全隐患,全面建立校园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全面规范学校安全管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