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三查四定”管理细则(试行)1. 目的及适用范围1.1为规范xx省天然气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省公司”)项目建设质量管理,完善项目交工验收前的质量控制程序,特制定本管理细则。1.2本管理细则适用于省公司的各类新建、扩建、改建及技改项目交工验收前的“三查四定”检查。2. 名词解释2.1 三查:查设计漏项、查质量及安全隐患、查未完工程。2.2 四定:对检查出的问题定任务、定人员、定措施、定整改完成时间。2.3 工程管理单位:由省公司任命(或指派),承担建设工程管理的职能部门或项目部。3. 职责3.1 工程技术部:检查和督促“三查四定”的组织,从专业技术管理角度提出问题,负责各单位所提问题的甄别和筛选。3.2 工程管理单位:负责组织“三查四定”工作,负责督促“三查四定”检查问题的整改,确认整改项目完成情况。3.3 安全环保部:负责“三查四定”HSE内容的收集整理,监督整改方案HSE把关,负责现场HSE、项目安全、环保设施三同时落实情况的监督。3.4 运行维护部:从运行管理的角度提出问题、建议和要求。3.5 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