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中医医院评审细则总体说明:一、本细则所有指标均为必查指标,适用于所有三级中医医院。二、本细则中将最基本、最重要,若未达到要求势必影响特色优势、中医临床疗效、医疗质量与患者安全的指标,列为“核心指标”(以标示),具备单项否决的作用。三、本细则各指标评分只在指标分数范围内扣分,扣完为止,不倒扣分。第一部分 中医药服务功能(650分)第一章 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40分)说明:1.重点专科包括国家级、省级、地市级和医院确定的重点专科。评审指标评审方法评审细则分值1.1依据功能与任务,确定医院发展战略,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体现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医院发展方向,有明确的发展目标,重在提高中医临床疗效。(4分)查阅相关资料,并抽查2项具体措施的落实情况。医院未确定发展战略或未制定中长期发展规划,或发展规划未体现以中医为主方向,不得分;不能提供原始资料,扣2分;发挥中医药特色优势的措施未落实,每项扣2分,部分落实,酌情扣分(最少每项扣0.5分)。41.2围绕医院中长期发展规划制定医院年度工作计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