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妇幼保健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2016年版)第一章 保证妇幼保健院正确的发展方向一、坚持妇幼卫生工作方针,保证正确的发展方向评审标准评审要点1.1.1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1.1.1.1坚持“以保健为中心、以保障生殖健康为目的,保健与临床相结合,面向群体、面向基层和预防为主”的妇幼卫生工作方针。【C】1.领导班子成员及孕产保健、儿童保健、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信息管理、健康教育、办公室、医务保健管理等岗位的中层干部能够熟练掌握并准确理解妇幼卫生工作方针、目标和职责任务等。2.一般业务人员知晓妇幼卫生工作方针。【B】符合“C”,并本院发展战略、规划、年度计划等能够体现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及国家和省级妇幼发展规划的要求。【A】符合“B”,并有证据表明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在日常工作中得到贯彻落实。1.1.2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事业单位。1.1.2.1是由政府举办、不以营利为目的、具有公共卫生性质的公益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