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级配电二级漏保总体要求 施工现场配电系统应采用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用电设备必须有各自专用的开关箱; 漏电保护器参数应匹配并灵敏可靠; 总配电箱与开关箱应安装漏电保护器分配电箱与开关箱、开关箱与用电设备的距离应符合规范要求;三级配电、二级漏电保护系统参考图例2. 总配电箱设置 箱体结构、箱内电器设置及使用应符合规范要求。 配电箱、开关箱电器可靠、完好,进出线整齐。设置要求:1、总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分配电箱,分配电箱以下可设若干开关箱;总配电箱应设在靠近电源的区域,分配电箱应设在用电设备或负荷相对集中的区域,分配电箱与开关箱的距离不得超过30m,开关箱与其控制的固定式用电设备的水平距离不宜超过3m。(JGJ462005第8.1.2条)2、开关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30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使用于潮湿和有腐蚀介质场所的漏电保护器应采用防溅型产品,其额定漏电动作电流不应大于15mA,额定漏电动作时间不应大于0.1s。(JGJ462005第8.2.10条)3、总配电箱中漏电保护器的额定漏电动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