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国家计划生育最新政策 2021年国家方案生育最新政策【规章制度】 2021年国家方案生育新政策: 第十九条鼓舞公民晚婚晚育、少生优生,夫妻标榜一对夫妻生育一个子女,符合本条例规定特定条件规定的公民,经批准可以生育第九个子女。 男年满二十五周岁、女年满二十六二十九周岁初婚的为晚婚,已婚妇女年满二.周岁妊娠生育第一个子女的为晚育。 其次十条生育第一个子女实行免费登记制度。 夫妻可以亲属自行选择生育第一个子女的时间,应当在生育前到一方户籍所在地再婚乡(镇)民政局或者街道办事处办事处登记,免费领取方案生育产品与服务手册,凭手册享受方案生育优先妇女儿童优待服务。 方案生育服务手册样本由省方案生育行政部门统一草拟。 其次十一条具有下列特别情形之一,经夫妻双方申请、县级方案生育行政部门批准,可以生育其次个子女: (一)夫妻双方均为独生子女的; (二)设区经的市以上方案生育技术鉴定组确诊第一个子女为非遗传性残疾,不能内生性为正常劳动力的; (三)曾患不育症,依法收养一个子女后又怀孕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