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平昌县第二人民医院医院新药引进遴选原则及审批制度 一、新药遴选原则(一)本院未使用过的药品,或本院已使用过的药品改变给药途径、剂型、规格、品牌,或因不良事件停用一年以上的药品均按新药引进管理。(二)医院选用药品原则上选用省招标范围内的药品,特殊情况除外。(三)同一通用名称药品的品种,注射剂型和口服剂型各不得超过2种,处方组成类同的复方制剂12种。因特殊诊疗需要使用其他剂型和剂量规格药品的情况除外。(四)在引进医院已有两种同一通用名称、同一给药途径的品种时,申请科室和药学部在经过调研后,认为新的品种较在用品种在临床疗效、毒副作用、经济适用等方面确实存在明显优势,可以提交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审议替换。(五)优先考虑疗效可靠、毒副作用小、经济适用的品种。(六)优先考虑品牌、原研、专利的品种。(七)优先考虑基本医疗保险目录内的药品。(八)优先考虑国家基本药物。(九)优先考虑与医院有长期良好合作关系且未发生过任何不良事件的生产厂商的品种。(十)存在以下问题的品种不予引进:1、曾发生过严重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