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制度为加强我校校园、校舍管理,做好四防安全工作,确保学校财产和师生的人身安全不受损失、损害。使校园、校舍定期安全检查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组织作用,使制度、责任、防范落到实处,特制定本制度,以确保校园校舍有情况早发现、早解决。一、校园校舍要求按时、按项检查,每月的上旬、下旬各检查一次,不得漏检。二、每次检查结果都必须由学校主要领导、主管领导、及参加安全检查人员和相关人员签字。三、检查项目:1、校园各区域的使用功能必须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的批准才能更改。校园不准出卖、转让、出租、出借。2、校舍的门、窗、楼板、楼梯、屋面、屋顶有无异常情况,疏散口、厕所、围墙、大门、门垛是否有隐患。3、校舍墙体、梁、柱子有无下沉或断裂等现象。4、校舍内外墙皮有无空鼓、脱落的危险;有无枯树。5、学校电器设备、设施,供水设备、设施要安全可靠;有无易燃、易爆、有毒物品等。6、防火、防盗、体育器材、设施要安全可靠。7、要对师生定期进行安全教育。专心-专注-专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