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选优质文档-倾情为你奉上离婚财产分割时房屋析产法律指引2007 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婚姻家庭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12夫妻双方婚后出资购房,产权人可能登记为夫妻双方或其中一方,也可能登记为夫妻双方或某一方与子女,或者只登记为子女一人,如何确定该房产权利夫妻双方婚后共同出资购买的产权房,无论登记为夫妻双方或一方,均为夫妻共同财声。若产权登记中有子女,则为夫妻双方与子女共同所有。在户权登记中末约定按份共有的,应认定共同共有。至于产权人只登记为子女一人的房屋所有权问题,上海高院民事法律适用问答2005年第3期(总第16期)问题六巳有答复。但鉴于未成年子女未出资,也不承担还贷义务,在处理房产权利时可适当调整子女所得的比例。2003 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关于当前民事审判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第六十六条 男女结婚后与一方家庭成员一起居住生活,或原属一方父母的房屋,结婚后没有明确给夫妻双方的,属于一方及其他家庭成员的共有房产,不能作为夫妻共有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建造、购买并供全体家庭成员共同居住使用的房屋,视为家庭建造、购买的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