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重一大”决策制度1.惠民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党组“三重一大”事项工作制度 为切实贯彻民主集中制,进一步健全和完善党内监督制度,规范领导干部决策行为,严格决策程序,防止决策失误,提高领导干部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公开化,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制度。一、基本原则(一)积极改革和完善领导方式,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充分发扬党内民主,努力提高科学决策、民主决策、依法决策的能力和水平。 (二)坚持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议事决策,凡属职责范围内的“三重一大”事项,都应集体讨论决定,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决议、决定得到正确贯彻执行。(三)局班子成员尤其是主要负责人应正确处理民主与集中的关系,带头执行民主集中制,保证权力正确行使,防止权力被滥用。(四)根据谁决策、谁负责,过错与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建立落实责任追究制度,确保权力正确行使,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市委、市政府决议决定正确贯彻执行,防范权力失控、决策失误、行为失范,预防和治理腐败的滋生。二、“三重一大”事项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