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门峡市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加强公务员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全面客观准确评价公务员的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有效整治懒政怠政、为官不为,鼓励公务员善于担当、敢于负责,激励鞭策公务员更好的履行职责、廉政勤政。根据中共河南省委组织部河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河南省公务员局关于印发河南省公务员平时考核暂行办法(豫人社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一、组织领导及机构设置(一)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各机关考核委员会负责本单位公务员平时考核工作的组织实施。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軔朧。 (二)各单位成立公务员考核委员会,考核委员会在单位党委(组)领导下负责本单位的公务员考核工作。 二、考核的对象平时考核的主要对象是全市非领导成员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对领导成员的平时考核,依照干部管理权限,由主管机关按照有关规定办理。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測樅。二、考核的基本原则(一)客观公正原则。平时考核要坚持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窗口服务人员可适当引入服务对象评价机制。(二)注重实绩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