证券代码:600102 证券简称:莱钢股份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财务管理制度(修订稿)第一章总 则第一条为规范莱芜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的财务行为,加强财务管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企业财务通则及公司章程,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厂、处(部)、分公司及全资子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公司控股及参股子公司可参照执行。第三条各单位要根据本制度的规定,结合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完善内部经济责任制,严格执行国家和公司规定的财务收支范围和标准,按规定计算提取和缴纳应上交的各种款项,真实反映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接受公司财务部门和有关部门的监督和检查。第四条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围绕公司生产经营目标,利用价值形式组织财务活动,强化财务管理,搞好经济核算。各单位要认真做好各项财务收支的预算、控制、分析和责任制考核等工作,按年、季、月及时编制财务收支预算,做好财务收支的日常控制与管理工作,定期对经济活动进行综合分析,合理使用各项资金,有效利用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