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 海 交 通 大 学课 程 考 核 管 理 办 法(暂 行)课程考核是教学的一个重要环节,它所特有的评定、检测、诊断、反馈和激励功能,是其他环节难以替代的。课程考核工作的质量是教学质量的一个重要方面,并对教学质量、教风和学风产生直接的重要影响。为使课程考核更加综合化、制度化、科学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一学习过程考核1在教学过程中,教师要根据课程特点和教学风格采用多种恰当的考核方式,加强对日常学习过程的考核,如中期考试、小测验、大作业、课堂讨论、实验、论文、考勤等,改变课程结束时“一考定成绩”的做法,防止“考前突击”的行为,促进学生的研究性学习。2学生课程学习总成绩中,除课程中期考试和结业考试成绩外,还必须有采用其他方式得到的考核成绩。课程结业考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比例,由任课教师及课程负责人确定,以40%70%为宜。各项考核成绩构成应反映在教学进度表中,经院(系)教学主管审批后实施。教学进度表必须网上提交以便学生查询。对于因某种特殊原因(如外校交换、校外参赛、转专业等)无法参加部分或全部过程考核的学生,任课教师可以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另行制定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