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2004年4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推进学校党的建设,进一步规范发展党员工作,依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上海高校发展党员工作实施细则及有关文件精神,特修订本实施细则。第二条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中心工作和育人的根本任务,着眼于培养和造就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接班人和青年马克思主义者,着眼于保持党的先进性,增强党的阶级基础和扩大党的群众基础,成为提高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大战略性举措,并使之成为以党建为核心、全面加强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最为有效的途径。第三条 发展党员工作必须遵循“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坚持“入党自愿,个别吸收”、“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和“突出重点、兼顾一般、大致均衡、适度增长”的原则,正确把握培养和发展、质量和数量、思想入党和组织入党等辩证关系,确保新党员质量。第四条 发展党员工作应当坚持“早播种、早选苗、早培养、早成熟、早发展”和“重在培养、主动建设、积极推进”的工作思路,坚持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