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大学课程免考勤、免修管理办法 为了充分发挥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培养学生自学能力,使学生能灵活地利用其学习时间,安排学习计划,更有效地进行学习,学校决定对成绩优秀、学有专长的学生,或重新取得学籍的学生,实行课程免考勤、免修制度,具体管理办法如下: 一、免考勤 1免考勤是指学生选定某课程后,根据本人的学习能力和需要,可不定时地参加该课程的听课,但必须参加期末的统一考试。 2申请条件: (1)有较高的学习自觉性和较强的自学能力; (2)在前一学期考试中各科成绩平均绩点不低于3.3,或平均绩点排序在同届本专业学生中列前10%,或跨多个学期课程的单科成绩绩点在前一学期考试中不低于4.0; (3)在一学期内免考勤课程门数不超过三门。 3申请程序: (1)每学期开学第一周内,学生提出免考勤申请,填写上海大学课程免考勤申请表(见附件一); (2)学生所在学院进行资格审核; (3)任课教师签署认定意见; (4)学生所在学院教学院长审批后,向学生发放上海大学学生免考勤许可证(见附件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