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2:上海市中小学校教室专用灯具及现场照明技术要求(试行)根据国家最新建筑设计照明标准的规定,为增进学生视力健康,提高教室光环境质量,加强学校节能减排工作,特制定本技术要求。一、适用范围本技术要求所指灯具、光源及配置仅适用于本技术要求提及的场所,不包括道路、厨房、体育场等其它场所。二、技术要求(一)灯具1.灯具必须符合GB7000.1灯具一般安全要求与试验、GB7000.10固定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和GB17743电气照明和类似设备的无线电骚扰特性的限值和测量方法标准。2.灯具必须通过国家CCC产品认证。3.灯具的效率不应低于如下标准灯具出光口类型开敞式透明罩网格格栅灯具效率75%65%62%备注适用于黑板灯具适用于教室普通照明灯具4.教室灯具的眩光等级为CIE A级。5.黑板灯具C0-180平面的光学结构应是对称的,C90-270平面的光学结构应是非对称的。6.热安全要求。灯具设计应当使装入光源的灯头温度不超过标准(IEC61195)规定的双端荧光灯正常工作条件下灯头最高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