篇一: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4版)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2004版)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 制定使 用 说 明一、本合同文本是上海市建设和交通委员会、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共同制定,旨在为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双方提供方便、灵活、实用、规范的示范性文本。二、本合同文本主体内容由协议书、通用条款和专用条款三部分成。其中协议书部分由承发包双方协商签定;通用条款部分是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管理规定及建筑市场惯例制订,无须另行约定的内容;专用条款部分属承发包双方根据工程实际及双方意愿,予以专门约定的内客。三、本合同文本的通用条款与专用条款为对应关联关系,可相互解释、互为说明。专用条款内约定的合同内容,从专用条款;专用条款无专门约定的,从通用条款。四、本合同文本未列事项,合同双方可根据工程实际及双方意愿,另行签定补充条款或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附件。五、建设工程施工承发包双方签订合同,可使用本合同文本,或参照文本内容另行制定。第一部分 协 议 书发包人(全称):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