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实施方案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739号)、上海市公共数据和一网通办管理办法(沪府令9号)、全面推进“一网通办”加快建设智慧政府工作方案(沪委办发201814号)和上海市加快推进数据治理促进公共数据应用实施方案(沪委办发20198号)等文件精神,加快推进本市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推进跨部门“大系统、大平台”建设,结合本市新型智慧城市和智慧政府建设相关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紧紧围绕政府治理和公共服务的改革需要,通过“大系统、大平台”建设推进政府部门的业务协同创新,提升政府管理及服务水平。通过实施政务信息系统整合,推进形成基础设施集约统一、业务应用协同联动、政务服务利企便民的发展格局,实现政务信息系统的管理更加规范、应用更加高效、服务更加智能。二、基本原则和发展目标围绕本市新型智慧城市建设规划,形成覆盖全市、统筹利用、统一接入的数据共享大平台,构建深度应用、上下联动、纵横协管的业务协同大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