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第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绩效考核管理办法(试行)第一条 考核目的 为规范公司的绩效考核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机制,根据上海第一证券有限责任公司人事管理制度要求,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旨在对部门及员工的工作绩效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和反馈,为公司发展策略、部门绩效改进及人力资源管理决策提供依据,公平合理地处理与此有关的人力资源管理问题。 第二条 考核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性原则。 (二)全员考核、层级管理原则。 (三)定量与定性、总结与指导相结合原则。 (四)部门考核与个人考核相结合原则。 第三条 考核的组织管理 (一)每年进行两次考核,分别为年中考核及年度考核。年中考核区间为本年一月初至六月末,一般在每年的七月初进行;年度考核区间为本年一月初至十二月末,在次年初进行。 (二)公司设立考核领导小组,小组由公司领导及总裁办公室、财务管理总部、营销管理总部、信息技术中心、人力资源总部代表组成;日常事务由人力资源总部办理。 (三)考核领导小组职责: 1、确定公司考核实施办法; 2、组织、指导、监督公司的考核工作; 3、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