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可以享受临时保护 创造专利申请公布后可以享受临时爱护 我国专利法第.条规定,创造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创造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本条规定了对创造专利申请的临时爱护。 一、赐予临时爱护的必要性 依照专利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创造专利申请经国家学问产权局初步审查认为符合要求的,自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后即行公布,国家学问产权局也可依据申请人的恳求提前公布其申请。创造专利申请公布之后,第三人就可能通过阅读公布的申请文件了解创造的内容,从而也就有可能实施该创造。依照专利法第三十九条的规定,创造专利权自国家学问产权局公告之日起生效。因此,在公布创造专利申请到授权公告这段期间内,不论申请最终是否被授予专利权该申请所公 开的创造都无法获得专利爱护。 一份专利申清最终可能有两种的结果:一是获得专利权:一是没有获得专利权(包括被撤回或者被视为撤回、被驳回)。创造专利申请的公布,只是表明该申请经初步审杳符合专利法的有关规定,还没有进行实质审查,不能确定该申清能否获得专利权因此,法律上不能规定申请人在申请公布后有权要求第三人停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