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控制制度 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内部掌握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预防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活动,规范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洗钱法、中国人民银行金融机构反洗钱规定、支付清算组织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指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状况,制定本制度。 其次条 本制度所称反洗钱,是指为了预防通过各种方式掩饰、隐瞒毒品犯罪、黑.性质的组织犯罪、恐怖活动犯罪、走私犯罪、贪污贿赂犯罪、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犯罪、金融诈骗犯罪等犯罪所得及其收益的来源和性质的洗钱活动,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等规定实行相关措施的行为。 第三条 本制度所称的恐怖融资是指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募集、占有、用法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以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帮助恐怖组织、恐怖分子以及恐怖主义、恐怖活动犯罪;为恐怖主义和实施恐怖活动犯罪占有、用法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为恐怖组织、恐怖分子占有、用法以及募集资金或者其他形式财产。 第四条 反洗钱和反恐怖融资工作方针 1合法审慎方针。全部涉及反洗钱和反恐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