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合格品返工管理制度一、 概述为了保证不合格产品返工质量,按时完成返工计划,明确管理职责,追究责任人责任,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二、 职责1、生产厂长负责本厂生产的不合格产品返工计划的制订,开具不合格品返工记录表,明确返工人员、产量、工时、负责人,收发不合格品返工记录表。各车间负责人负责内部不合格产品返工的安排、跟踪、检查、考核,在不合格品返工记录表内注清相关信息交生产厂长签字后由常务厂长签字存档。2、返工人员必须按返工负责人指令完成产量,保证返工产品的质量,做好返工工作。3、质检部质量管理员负责将不合格品信息、退工要求传递给生产厂长。4、质检部检验人员负责对返工过程的质量进行监控,并对返工完毕的成品进行复检确认。三、 产品返工流程外部不合格品返工1.外协件遇不合格产品需要返工时,质检部必须以“工作联系单”形式通知配套加工单位负责人。根据质检部的返工要求,由配套加工单位负责人安排返工计划拟定返工方案,并将返工计划交返生产厂长。返工计划包含:人员、返工起始和终止日、日返工产量、返工负责人。 返工开始时,根据返工方案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