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海门市常乐镇便民服务中心监控工程施工招标(资格后审)招 标 文 件招标单位:海门市常乐镇人民政府招标代理:南通正元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日 期: 2017 年 3 月 10 日 - 1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投标人须知前附表项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1 工程名称 海 门 市 常 乐 镇 便 民 服 务 中 心 监 控 工 程2 建设地点 海 门 市 常 乐 镇 便 民 服 务 中 心3 建设规模 4.2 万 元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5 质量标准 合格6 工期要求 7 天7 资金来源 自筹8 招标范围 详见本工程编制说明及工程量清单。9 工程报价方式 工程量清单报价10
2、投标和投标保证 金有效期 45 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算起)11 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 元 (现金)。12 踏勘现场 自行踏勘,工程详细地点:海 门 市 常 乐 镇 便 民 服 务 中 心13 招标控制价 编制依据本工程施工图及其工程量清单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江苏省市政工程计价定额(2014)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 年)江苏省建筑与装饰工程计价表(2014 年)江苏省安装工程计价表(2014 年)、海门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 年第 1 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 年第 2 期)及市场价建筑业实施营改增后江苏省建设工
3、程计价依据调整的通知(苏建价【2016】154 号)计税方式:按照一般计税- 2 -项号 内 容 说 明 与 要 求14 投标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壹份。15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及截止时间截止时间: 2017 年 3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递交地点:海门市常乐镇政府二楼开标室16 开 标开标时间: 2017 年 3 月 16 日 14 时 00 分递交地点:海门市常乐镇政府二楼开标室17履约保证金 0.2 万元。18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文件和投标文件在投标截止前同时提交19 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为 3 人及以上单数,具体按照有关规定执行。20 招标代理人单 位 名
4、称 : 南 通 正 元 工 程 项 目 管 理 有 限 公 司地 址 : 河 海 路 598号联 系 人 : 许 先 生电 话 : 13861961599- 3 -二、投 标 人 须 知(一)总 则1.工程概况1.1 本招标工程项目说明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1 项第 7 项。1.2 招标范围:见本须知前附表第 8 项。1.3 现场条件(1)施工现场拆迁及平整情况 自行踏勘现场,场地平整费用自行考虑,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2)施工用水、用电 由投标人自行考虑,并列入投标报价,工程结算时不作调整 。(3)场内外道路 施 工 便 道 由 投 标 人 自 行 考 虑 , 并 列 入 投
5、标 报 价 , 工 程 结 算 时 不 作 调 整 。1.4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工程建设项目施工招标投标办法及相关规定,上述工程已符合招标条件,现采用 公 开 招标方式,择优选定施工单位。2.投标人资格要求2.1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本次招标要求投标单位须具备电子与智能化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2.2 参加投标的项目负责人必须具备机电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贰级及以上(含临时)。或者小型项目管理师。2.3 参加投标的施工单位必须满足本工程的资格审查条件(具体详见第六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3.投标费用3.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缴纳相关编制(招标文件工本费 3
6、00 元),该费用无论是否中标不予退还,请投标人自带并按照要求缴纳,否则,招标人可以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3.2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3.3 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将本工程的标底编制费考虑在投标报价中,标底编制费为1200 元,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交招标代理机构。- 4 -(二)招标文件4.招标文件的组成4.1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第一章:投标人须知第二章:评标办法第三章:合同条款第四章:投标文件格式第五章:工程量清单、图纸、技术资料及附件第六章: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4.2 除上述内容外,招标人以书面形式
7、发出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4.3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认真审核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标书有可能被拒绝。与本工程有关的所有招标资料(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及招标控制价等)全部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交易平台下载,请投标单位自行关注,否则,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5.招标文件的澄清5.1 投标人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交易平
8、台”或海门市阳光权力运行网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投标截止时间 3 日前以无记名的方式向海门市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招标人予以解答,解答的内容报海门市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于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在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交易平台”或海门市阳光权力运行网专栏中发布。5.2 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招标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招标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6.招标文件的修改- 5 -6.1 投标截止时间 2 日前,招标人可能会以补充通知的方式修改招标文件,补充通知将作为招标
9、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招标文件同等效力。6.2 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经海门市常乐镇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备案后可在海门市基层权力阳光运行网或海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镇级交易平台自行下载。当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布的为准。投标人应密切关注招标人发布的招标文件澄清、修改、补充、答疑等相关信息,招标人不承担因投标人未能全面掌握全部招标信息而产生的所有后果。6.3.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将补充通知修改的内容考虑进去,招标人可以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延长时间在补充通知中写明)。(三) 投标文件7.投标人应认真应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未
10、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或者作为无效投标。8.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 8.1、8.2、8.3 条内容,其中商务标包括以下 8.1 条,资格审查文件包括以下 8.2 条,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包括以下 8.3 条。8.1 商务标(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2)授权委托书;(3)投标函;(4)已标价的工程量清单;(5)计划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主要施工管理人员表;8.2 资格审查文件。(1)资格审查申请书(包括附表 1-3)。(2)投标单位资格后审须知中附件 1(资格审查必要合格条件标准)所有证明材料复印件。8.3 资 格 审 查 证 明 材 料 原 件 (附 件 资 格 审 查 必
11、要 合 格 条 件 标 准 所 需 提 交 的 所 有 资 料原 件 。9.招 标 文 件 第 四 章 提 供 的 文 件 格 式 投 标 人 必 须 使 用 。 但 表 式 可 以 按 同 样 格 式 进 行 扩 展 。- 6 -10.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11.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自投标截止时间起至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有效。12.投标保证金12.1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一律采用现金方式提交。12.2 未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开标结束当场退还。12.3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后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不足部分由中标单位在办理
12、中标通知书前递交。12.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招标人必须将该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没收。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除不可抗力情况外,中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必须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自动放弃:(1)投标文件中有虚假材料;(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3)中标人未能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内提交履约担保;(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5)若经查实,中标人在招投标过程中有串标、围标行为。投标人(中标人)存在前款所述情形的,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应当将其计入不良行为记录,在一年内其它政府投资项目的招标人可以据此不接受其投标。13.踏勘现场13.1 投 标 人 可
13、 按 本 须 知 前 附 表 所 述 对 工 程 现 场 及 周 围 环 境 进 行 自 行 踏 勘 , 以 获 取 有 关编 制 投 标 文 件 和 签 署 合 同 所 涉 及 现 场 的 资 料 。 投 标 人 承 担 踏 勘 现 场 发 生 的 自 身 费 用 。 投 标报 价 时 应 充 分 结 合 现 场 情 况 作 出 报 价 , 中 标 后 不 得 以 任 何 现 场 情 况 及 矛 盾 作 为 理 由 提 出 变更 及 增 加 造 价 等 要 求 。13.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作出的任何推论、理解和结论均
14、不负责任。13.3 经招标人允许,投标人可为踏勘目的进入招标人的项目现场,但投标人不得因此使招标人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投标人应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13.4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投标文件制作过程中的数据变化因素,检查确认投标文件内容的正确完整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 7 -(四) 投标报价14、招 标 文 件 后 附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标 明 的 工 程 量 是 投 标 人 投 标 报 价 的 共 同 基 础 。 招 标 人提 供 的 工 程 量 清 单 应 结 合 投 标 人 须 知 、 合 同 条 款 技 术 标 准 和 要 求 与 图 纸 一 起 阅 读 理 解 。15.投
15、标报价方式15.1 本工程项目采用 工程量清单报价方式。16.投标报价的计价方法按照相关标准,由招标人提供工程量,投标人自主报价确定工程造价的计价方式。17.招标控制价17.1 全部使用国有资金或国有资金投资为主的建设工程实行工程量清单招标时应编制招标控制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控制价的,招标人应予拒绝。17.2 标底及招标控制价编制依据17.2.1 本工程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17.2.2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857-2013)等、江苏省建设工程费用定额(2014)。17.2.3海门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 年第 1 期)、南通建设工程造价信息(2017 年第 2 期),
16、除暂估价格以外,上述造价信息中无指导价的材料按市场价计取。17.2.4 预算工资单价按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发布建设工程人工工资指导价的通知(苏建函价2016570 号)规定计取(有幅度的按中间值计取)。17.2.5 招标控制价:4.2 万元。(五)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递交19.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19.1 投标人应各准备 壹 份完整的投标文件,其中正本壹份,副本壹份,并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19.2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包装为二包密封,投标人应将商务标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商务标”字样。将资格审查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里,并在密封袋上标明招标人名
17、称、工程名称、投标人名称、“资格审查文件”字样。将资格审查证明材料原件包(该包原件作为备查材料,对密封- 8 -性不作要求)包装在包装袋里,并在包装袋上标明:投标单位名称、原件清单目录。19.3 所有投标文件的包装密封袋封口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19.4 递交投标文件时,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必须携带有效身份证件、授权委托书原件、投标保证金同时到场,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19.5 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退还给投标人。19.6 投标文件正、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20.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
18、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给招标人。21.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21.1 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六) 资格审查、开标、评标、定标22.本工程评标、定标办法采用最低投标价评标办法。23.招标人按本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公开开标。开标会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当众启封投标文件及修改文件,公布投标文件的主要内
19、容。投标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应参加开标会议的全过程,中途不得离席,否则因此造成的后果自负。24评标委员会资格审查及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招标代理机构的人员不得担任其代理招标项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25.评标委员会应当审查每一投标文件是否对招标文件提出的所有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26.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无效投标予以否决:- 9 -26.1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6.2 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26.3 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
20、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 26.4 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 26.5 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 26.6 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审查时不一致的;26.7 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 26.8 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 26.9 联合体成员与资格审查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 26.10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或等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招标控制价的; 26.11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
21、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6.12 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26.13 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 26.14 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 26.15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 26.16 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 26.17 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 26.18 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26.19 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 26.20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