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定时工作制申请报告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我公司是一家中外合资企业, 主要经营范围为:生产针织毛衣、针织成衣,共有职工800人。因部分岗位工作性质的特殊性或职责范围的关系,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要机动作业,经与相关岗位职工协商一致,特申请对部分岗位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申报岗位中没有使用未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工,不存在有毒有害的岗位,生产环境符合职业卫生标准。对于处于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公司将按国家有关规定调整其工作时间或工作岗位。我公司拟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岗位有:高级管理人员3人(其中总经理1人,副总经理2人),业务员5人。申请理由是:高级管理人员实行管理责任制,弹性上、下班,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业务员负责日常的揽货业务及拜访客户等,工作时间具有不确定性,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来衡量具体的工作时间,特对上述岗位申请实行不定时工作制。实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工作人员,根据生产特点、工作需要灵活安排工作时间,采取轮休、调休等方式灵活安排休息时间,在法定休假日安排工作的,按厦门市企业工资支付条例的规定支付加班工资。特此申请。XXXX有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