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良资产打包处置中的律师实务4页.doc

上传人:晟*** 文档编号:7796842 上传时间:2021-11-13 格式:DOC 页数:5 大小:20.5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不良资产打包处置中的律师实务4页.doc_第1页
第1页 / 共5页
不良资产打包处置中的律师实务4页.doc_第2页
第2页 / 共5页
不良资产打包处置中的律师实务4页.doc_第3页
第3页 / 共5页
不良资产打包处置中的律师实务4页.doc_第4页
第4页 / 共5页
不良资产打包处置中的律师实务4页.doc_第5页
第5页 / 共5页
亲,该文档总共5页,全部预览完了,如果喜欢就下载吧!
资源描述

不良资产打包处置中的律师实务一、何谓不良资产打包交易 国务院为减少四大国有银行的呆坏账,提高其经营能力,于1999年先后特批设立四大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中国东方资产管理公司、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和中国华融资产管理公司),将银行的不良贷款债权作为不良资产划给资产管理公司,由其进行处置回收。由于四公司总共不过几千员工,而首批剥离的资产就高达1.39万亿元,涉及207万户。各公司普遍存在人手少、资产多的局面,而不良资产作为雪糕式贬值型资产,加快处置速度和效率,一直是资产管理公司和主管部门关注的问题,因此,不良资产的处置方式从一开始就在资产公司和上级高层尽快降低不良贷款比例的重重压力下不断翻陈出新,引入外来资金将不良资产打包招标或拍卖转让,逐渐成为各家资产管理公司回收资产的重要手段。 最早引起关注的是2001年11月,华融公司通过招标签订协议,将总额为108亿的不良资产出售给以摩根士坦利为首的财团;其后信达公司又分别与高盛、德意志银行、独秀新(LONESTAR)三家投行签署了5000万至1亿美元的出售不良资产的协议;2002年中国长城资产管理公司宣布于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实用文档资料库 > 表格模板

Copyright © 2018-2021 Wenke99.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工信部备案号浙ICP备20026746号-2  

公安局备案号:浙公网安备33038302330469号

本站为C2C交文档易平台,即用户上传的文档直接卖给下载用户,本站只是网络服务中间平台,所有原创文档下载所得归上传人所有,若您发现上传作品侵犯了您的权利,请立刻联系网站客服并提供证据,平台将在3个工作日内予以改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