与业主、监理、设计及其他单位配合措施质量、工期、安全等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是建立在业主、监理、设计、施工及地方有关部门等各方紧密联系的基础之上,而施工单位则在某种程度上起着关键作用,因此,作为施工单位,我们将定期及不定期以工程汇报会、专题讨论会以及恳谈会等形式邀请各有关单位和部门对施工过程中已经出现或可能出现的各种问题进行协商,共同确定解决办法及预防措施。同时,根据业务范畴分别设专人进行对口联系,及时解决施工中出现的问题,从而为施工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确保各项管理目标的实现。第一节 与业主单位协调配合措施(1)接到中标通知书后尽快与业主取得联系,办理合同签订等相关事宜,并按照投标承诺做好各项生产资源的调配工作。(2)合同协议签订尽快与指挥部取得联系,根据业主在本项目中各管理部门的职能和工作权限,成立相应的组织管理机构,明确职责分工,并将与业主单位的主要接口人员报业主备案,便于施工过程中与业主的联系和沟通。(3)组织项目部所有人员及各作业队主要管理人员认真学习合同文件,严格履约,保证合同内容的全面贯彻和落实。(4)及时向业主通报工作情况,并与其协商工作事项,商定议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