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国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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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源描述

1、湖南省国税系统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基准类型 具体违法行为 处罚依据 执行标准税务登记管理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一项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的期限申报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或者注销登记的。(一)纳税人自行申报办理的:1.逾期 30 天以下的,对个体工商户处 10 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 100 元以下罚款;2.逾期 30 天以上 180 天以下的,对个体工商户处 10 元以上 30 元以下罚款,对

2、企业或其他组织处 100 元以上 500 元以下罚款;3.逾期 180 天以上的,对个体工商户处 30 元以上 50 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二)在责令限期改正期内办理的,对个体工商户处 30 元以上 5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 5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三)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逾期办理的,对个体工商户处 5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四)在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相应违法违章处理时,纳税人拒不接受处理,或暴力对抗、煽动组织他人共同对抗等情节严重的,处2000 元以

3、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2、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三款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使用税务登记证件,或者转借、涂改、损毁、买卖、伪造税务登记证件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处 2000 元以上 3000 元以下罚款。(二)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 50000 元以下的,处 3000 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罚款。(三)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 50000 元以上的,处 10000 元以上50000 元以下罚款。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

4、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办理税务登记证件验证或者换证手续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 2000 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一)在责令限期改正期内纠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 50 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 1000 元以下罚款。(二)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逾期纠正的,对个体工商户处 5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三)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仍拒不纠正的,处 2000 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罚款。(四)在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相应

5、违法违章处理时,纳税人拒不接受处理,或暴力对抗、煽动组织他人共同对抗等情节严重的,处5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4、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四条 纳税人通过提供虚假的证明资料等手段,骗取税务登记证的,处 2000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的罚款。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一)未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的,处 500 元以下罚款。(二)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 50000 元以下的,处 500 元以上 2000元以下罚款。(三)造成未缴或少缴税款 50000 元以上的,处

6、 2000 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罚款。(四)纳税人涉嫌其他违法行为的,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5、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第四十五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办理扣缴税款登记的,税务机关应当自发现之日起 3 日内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 2000 元以下的罚款。(一)扣缴义务人自行申报办理的:1.逾期 30 天以下的,对个体工商户处 10 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 100 元以下罚款;2.逾期 30 天以上的,对个体工商户处 10 元以上 50 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 1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二)在责令限期改正期内办理的,对个

7、体工商户处 10 元以上 50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 1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三)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逾期办理的,对个体工商户处 50 元以上 200 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6、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四项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将其全部银行账号向税务机关报告的。(一)纳税人自行申报办理的:1.逾期 30 天以下的,处 100 元以下罚款;2.逾期

8、 30 天以上的,处 1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二)在责令限期改正期内纠正的,处 1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三)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逾期纠正的,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四)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仍拒不纠正的,处 2000 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罚款。1、纳税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二项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二)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一)在责令

9、限期改正期内纠正的,处 1000 元以下罚款。(二)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逾期纠正的,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三)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仍拒不纠正的,处 2000 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罚款。帐簿凭证设置管理 2、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一条 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账簿或者保管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记账凭证及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一)在责令限期改正期

10、内纠正的,处 1000 元以下罚款。(二)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逾期纠正的,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三)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仍拒不纠正的,处 2000 元以上 5000元以下罚款。3、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三项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将财务、会计制度或者财务、会计处理办法和会计核算软件报送税务机关备查的。(一)纳税人自行申报办理的:1.逾期 30 天以下的,处

11、 100 元以下罚款;2.逾期 30 天以上的,处 1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二)在责令限期改正期内纠正的,处 1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三)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逾期纠正的,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四)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仍拒不纠正的,处 2000 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罚款。4、纳税人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条第一款第五项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未按照规定安装、使用税控装置或

12、者损毁或者擅自改动税控装置的。(一)在责令限期改正期内纠正的,处 1000 元以下罚款。(二)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逾期纠正的,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三)在责令限期改正期过后仍拒不纠正的,处 2000 元以上 10000元以下罚款。5.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第九十一条 非法印制、转借、倒卖、变造或者伪造完税凭证的,由税务机关责令改正,处 2000 元以上 1 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 1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造成税款损失的,处 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

13、下罚款。(二)造成税款损失 50000 元以下的,处 10000 元以上 20000 元以下罚款。(三)造成税款损失 50000 元以上的,处 20000 元以上 50000 元以下罚款。(四)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纳税申报管理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二条 纳税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办理纳税申报和报送纳税资料的,或者扣缴义务人未按照规定的期限向税务机关报送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和有关资料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

14、,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一)纳税人同一年度内第一次发生该违法行为时,对个体工商户处 30 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 200 元以下罚款。(二)纳税人同一年度内第二次发生该违法行为时,对个体工商户处 30 元以上 100 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 200 元以上1000 元以下罚款。(三)纳税人同一年度内三次以上发生该违法行为时,对个体工商户处 100 元以上 1000 元以下罚款,对企业或其他组织处 1000 元以上 2000 元以下罚款。(四)在税务机关按规定进行相应违法违章处理时,纳税人拒不接受处理,或暴力对抗、煽动组织他人共同对抗等情节严重的,处2000 元以上 10000 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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