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并范围的判断示例资管计划 合并范围的推断示例(资管方案) 2021年2月21日,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修订lt;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gt;的通知(财会202110号),自2021年7月1日起在全部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企业范围内施行。 新的CAS 33引入了单一掌握推断模型,以掌握作为合并的单一基础,并明确规定掌握构成的3个要素,即:主导被投资者的权力、面临被投资者可变回报的风险或取得可变回报的权利、利用对被投资者的权力影响投资者回报的力量。 当证券公司对资产管理方案拥有权力,且通过参加资产管理方案的相关活动而享有可变回报时,假如证券公司是主要责任人,则其掌握该资产管理方案。 资产管理方案通常都是由证券公司设计的,资产管理方案的投资方向、范围、策略,以及投资收益的安排都是由证券公司事先设计;资产管理方案成立后的具体运作,如投资对象、买入卖出的决定、投资资产消失风险时的后续管理等也都是由证券公司作出决策。证券公司通常享有现时权利使其目前有力量主导被资管方案的相关活动,因此证券公司通常对其发行的资管方案拥有“权力”。 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