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负责人工作职责专业负责人在系(部)的领导下和教务处的指导下,履行以下工作职责:1.负责本专业的专业设置和人才培养方案的制(修)订:(1)落实专业设置前期准备工作;负责组织制(修)定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2)依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提出本专业教学计划编写的原则意见,组织本专业教学计划、主干课程的教学大纲的编写和初审工作,并负责组织专家进行审定;(3)依据本专业人才培养方案,制订本专业人才培养的评价方案;(4)根据教学实施情况和本专业发展动态,对本专业教学计划提出修改建议,包括课程的调整、课程内容的变化等,并提出书面意见。2负责制订本专业的专业建设规划:(1)制订本专业实训基地建设规划;(2)制订本专业教师队伍建设规划;(3)制订本专业的课程建设规划;(4)制订本专业的教材建设规划;(5)加强专业建设工作,组织、培育重点专业和精品专业,形成专业特色,扩大专业的社会影响;(6)积极探索产学研相结合的人才培养模式,提出具体方案,并协同学院和专业所在系组织实施。3负责组织本专业教师实施教学,切实保障教学任务顺利实施:(1)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