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权评价报告 吴疆律师一、简介专利权评价报告 是国家知识产权局应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的请求,在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被授予专利权后对相关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进行检索,并就该专利是否符合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的授权条件进行分析和评价,以国家知识产权局名义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是一种较权威的官方“专利质量技术评价”,实务中专利权评价报告一般在专利侵权案件中出现。 二、法律规定1、专利法(2009年10月1日施行)第六十一条 第二款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实用新型专利或者外观设计专利的,人民法院或者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可以要求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出具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对相关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进行检索、分析和评价后作出的专利权评价报告,作为审理、处理专利侵权纠纷的证据。2、专利法实施细则(2010年2月1日施行)第五十六条第一款规定 授予实用新型或者外观设计专利权的决定公告后,专利法第六十条规定的专利权人或者利害关系人可以请求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作出专利权评价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