装卸作业承包合同 合同编号:JG20160118 甲方(发包方):乙方(承包方): 甲、乙双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发包装卸劳务,达成如下协议,以期共同遵守。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乙方应是依法注册成立,具有装卸作业资质和承担铁路装卸能力的财务独立核算的企业法人。第二条 乙方负责甲方指定的*货运中心*装车作业及其他辅助工作以及行包装卸作业。第三条 承包装卸作业的具体内容为:货物装卸、搬运(含机械、人力装卸作业)、加固、机械设备维修及其它辅助工作。第四条 承包装卸费用清算标准:见附表。第二章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第五条 甲方的权利一、对乙方完成的工作进行监督和验收。二、在工作区域内发生损坏场地、设施、车辆等事故,属乙方责任的,甲方可要求乙方予以赔偿。三、可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乙方前往其他地区,完成临时性任务及参加抗洪、抢险、救灾等突击任务。四、甲方有权监督乙方及时、足额发放其用工人员的工资及劳动保护用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