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应急预案一、火灾紧急事件处理预案 火灾事件处理的主责部门为秩序维护部。当中控室接到火灾报警信号、报警电话或通过视频监控发现火情后,中控室值班人员应立即携带消防应急工具箱2分钟内赶赴现场进行查看确认;中控室值班人员应详细记录报警人员姓名、所在单位、报警时间、着火部位、燃烧物质及火警情况等。1 确认无火情后查(1)如发现有人按动过楼层手动报警器,现场却无人的情况,可将“手报”先行复位。值班员不要撤离,应在该区域停留3至5分钟,通过视觉,嗅觉检查有无异常情况,确认无异常,通知中控室值班人员恢复正常状态。(2)如发现为消防警铃误鸣,应检查警报原因。检查报警按钮是否损破坏,若是损坏,应及时通知工程部进行修复。若是全部报警按钮都正常,可能是线路出现故障,为避免影响客户,可由工程部暂时将消防手动报警线路屏蔽,注意在屏蔽前,必须证实并无火警发生。(3)如发现为消防喷淋头损坏,应立即通知中控室,由中控室通知工程部组织人员进行处置。(4)如发现烟感报警,应检查该区域是否有烟雾,异味。若是因施工原因引起,应要求施工方暂停作业,加强通风。若是因施工人员私自拆卸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