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合作社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农民合作社内部管理规章制度 篇一:农民专业合作社内部管理制度(参考) 理事会职责 一、组织召开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并向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报告工作和其它需要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商量、审议、通过的事项。 二、在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负责执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的决议和决策。 三、制定本社的生产经营方案、进展规划、年度方案和内部管理制度。 四、设臵内部管理机构,聘用或解聘合作社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及工作人员,并制定奖惩方法和酬劳标准。 五、代表本社对外签订协议、合同和契约。 六、组织成员参与培训和开展各种互助协作活动。 七、组织编制年度业务报告、盈余安排方案、亏损处理方案以及财务会计报告。 八、接受监事会对本社生产、经营、安排、财务状况等进行监督,并对监事会提出的监督看法,在规定时间内做出答复。 九、商量本社成员的加入、退出、除名、继承等事项。 十、履行本社章程和成员大会或成员代表大会授予的其它职权。 理事长岗位职责 一、